欢迎使用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系统!

        为使用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系统,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故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相关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只要点击 “同意服务条款”按钮并按照系统的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交易商的,您的行为仍然表示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现货挂牌交易服务协议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下称:市场)与在市场挂牌交易系统成功注册的交易商。

        为顺利开展网上商品现货购销业务,双方根据《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规则》及相关交易文件,就交易商参与挂牌交易及市场提供交易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市场现货购销平台的作用,市场通过金蚕网(www.esilk.net)现货挂牌交易系统为交易商提供交易中介服务。

    第二条  所有市场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挂牌交易规则和各类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交易商接受市场提供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规则》等相关交易文件和规定。

    第四条  市场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本协议或业务规则,并在金蚕网(www.esilk.net)提前公告,交易商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遵守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如交易商不同意本协议或业务规则的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市场提供的相关服务。

    经修订的协议或交易规则一经公布,立即自动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交易商登录或继续接受服务,表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规则及相关规定。

    市场对本协议或规则的修改及发布的各种通知,交易商应随时在“金蚕网”查阅,市场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条  交易商对其注册提交的申请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保证实际情况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市场。

    无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市场交易商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市场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市场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交易商,并追究其使用市场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交易商权利和义务

    1、有权拥有在市场挂牌交易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2、有权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挂牌交易系统,以自身名义从事交易活动;

        3、有义务自行设置、保存及修改密码,用户名和密码一经使用,即为交易商行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所完成的交易行为,即视为交易商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交易后果,交易商承诺不向市场和市场委托的结算机构进行任何主张;交易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

        市场郑重提醒交易商注意密码的保存、保密!

    4、交易商承诺从事挂牌交易业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的相关规章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市场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5、交易商承诺作为卖出方挂牌交易时,应在自身具备的能力范围内从事交易,并严格遵守和全面履行交易达成的现货买卖合同;承诺交收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已经合法所有或享有处分权。

    6、按市场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承担因交易而发生的税费、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7、交易商认可由市场指定结算机构保管或代收、代付相关款项,结算机构为交易商保管的相关款项不计利息。

    第七条 市场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挂牌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确保网上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2、对交易商的不当行为或市场认为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交易商的同意;

       3、有权对交易商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存在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交易商询问、要求改正或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4、对交易商的注册信息、交易记录、账户资金状况、企业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非法定有权机关或交易商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5、对交易商在挂牌交易系统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市场有权在不通知交易商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2)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3)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市场和其它交易商合法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  交易商授予市场免费使用其在挂牌交易系统发布的各类信息的权利(并授予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市场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发布。

    第九条  在下列情况下,市场有权注销交易商资格并终止服务:

    1、交易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

        2、本协议变更或终止时,交易商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3、交易商六个月内未有挂牌和摘牌行为的;

        4、交易商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5、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交易商资格注销后,市场有权保留交易商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交易商在注销前在交易系统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市场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第十条  责任范围

    1、市场仅承担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范围负责;

    2、因交易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交易商及交易商的交易对方承担;

    3、因下列状况导致市场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作,使交易商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市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市场公告交易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

        (3)因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市场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停电、网络、通讯、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5)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中断或数据丢失的,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4、市场公开提供的各种信息仅供交易商参考,交易商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第十一条  管辖与法律适用

    1、本协议签订地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2、本协议双方如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易商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交易商在市场“金蚕网”挂牌交易系统注册时点击“同意”起即为签署生效,至交易商以公函形式要求取消本协议,或按市场有关规则变化时终止。

        2、本协议可采用书面文本,作为电子文本的补充,由协议双方各执一份。